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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二中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
2022-09-05

家长同志:

您好!

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资助相关规定和程序转发给您,望您认真阅读,正确领会,若您的学生符合条件,希望您按照要求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。

一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
1.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

资助对象: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。

资助标准: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,具体由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000-3000元内确定。

2.普通高中免学杂费

资助对象: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、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救助供养学生)。

资助标准: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杂费。

、资助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新学期开学后,学校组织申请,由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,填写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及申请项目的申请表,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:属于低保家庭学生的,应提供低保证及其复印件;属于孤儿、残疾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学生的,应提供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;属于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致贫家庭学生的,除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外,还要提供病历、住院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;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,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逐级审核公示首先,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三级认定,结合实地家访,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。对符合困难认定的学生,按要求进行两次适当范围内的公示。其次,学校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,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,确定本校(本园)当年享受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,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再由学校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复审。待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,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,各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为资助对象。公示时,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。

3.资助资金发放。助学金或生活补助金学期每年5月30日前(春季学期)、11月30日前(秋季学期)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上免学费(保教费)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据实免除。若学生本人没有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,建议提前办理。

诚恳希望每位家长同志支持、配合学校工作。在学生填写申请时,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,谢谢合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      威海市第二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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